人才培养
根据《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》、《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》、《上海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》、《上海交通大学药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》、《上海交通大学药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》文件要求,经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评定审核,药学院2023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结果公示如下。
公示期:2023年11月8日-11月14日
公示期内,若对评定结果有异议,请于2023年11月14日下午17:00前向药学院教务办反馈。
联系人:曹佳音
电话:021-34204462
邮箱:pharmacygrad@sjtu.edu.cn
药学院
2023年11月7日
附: